东莞推出多项新政,力争吸引更多港澳台青年来莞创业

为吸引更多港澳台青年来莞创业,日前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莞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行动计划(2016-2020)》。《计划》提出,力争到2020年,来莞创业的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数量达到300人以上,全市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示范基地达到10个以上以及举办一批活动。

人才:创新创业人才达300人以上

充分发挥我市毗邻港澳台的区域优势和产业配套优势,瞄准港澳台青年创业联盟、科技园区、高校院所等进行招才引智,引进一批具有创业激情和专业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到2020年,来莞创业的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数量达到300人以上。

平台:示范基地达到10个以上

率先选取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立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联合培优示范基地,制定有针对性的特殊优惠政策支持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形成集聚效应。到2020年,全市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示范基地达到10个以上。

活动:举办一批活动活跃氛围

定期赴港澳台组织宣讲交流活动,举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和国际创客嘉年华等大型竞赛和活动,形成品牌效应,并通过活动吸引和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和提供融资对接,活跃我市创新创业的整体氛围。

●新政一览表

1、设立莞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基金。

2、完善港澳台科技创业人才投融资机制保障。对经政府部门立项或推荐的以及通过试点银行开展新型信货业务获得货款的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市财政按照其货款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贴息,每个项目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对投资于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创业项目的创业投资机构,给予投资额10%的风险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一年内对同一家创业投资机构的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提供创业启动资金支持。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参加市级或以上科技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启动经费,具体以每年的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为准。

4、提供创业办公场地支持。按照实际租用面积给予最长两年的场租补贴,最大补贴面积200平方米。

5、扶持一批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示范基地。联合培优示范基地的单位每接纳一名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入驻并创立科技企业(以担任法定代表人为准)的,可给予示范基地最高3万元的资金奖励;同一名创业人才先后入驻多家示范基地或先后创立多家科技企业的,只对第一家申请的进行奖励。每个联合培优示范基地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5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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